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龙淑芬)12月25日早上8点30,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,已经在院内集结,整装待发。经过行动指挥长、执行局局长王媛的短暂动员部署,驱车奔赴此次执行任务目的地,在人大代表、社区工作人员及司法局公证人员见证下,开始本次的“强制腾房”行动。
据悉,怀化某银行与田某、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,田某以某小区房屋所有权提供借款担保,因逾期未偿还借款,该银行诉至洪江人民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判令如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,原告有权就被告提供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。判决生效后,因被告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,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但被执行人均置若罔闻。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田某名下涉案房屋启动评估、拍卖程序,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涉案房产进行公开拍卖。最终,该房产由买受人王某(化名)竞得。
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,洪江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1日发出腾房公告,责令被执行人田某于2024年12月10日前迁出房屋,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,法院遂决定强制腾房。
执行干警们,按照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,准时到达执行现场,紧锣密鼓开展强制腾房工作。执行干警协助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所有财物进行详细清点、登记造册,指挥搬家公司将物品整理打包,搬运到指定位置存放,并全程录音录像。经过近六个小时的全力奋战,强制腾房行动有序完成,涉案房屋内物品全部搬运至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场所存放,房屋也顺利交付给了买受人。至此,该案顺利执结。
此次强制腾房行动,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气焰,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,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洪江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、堵点问题,严厉打击拒不执行、规避执行行为,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!
责编:周玉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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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